安阳市统计局
2018年“双随机”检查情况报告
按照《安阳市统计局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安统﹝2018﹞89号)文件要求,由相关专业提出检查要求并确定了县(市、区),共有四个专业提出了检查要求并确定了县(市、区),分别成立了三个“双随机”检查小组,由安阳市投资科科长范宏涛为第一组组长,工业科科长王小宁、能源科科长邢险峰为第二组组长,贸易科科长张岩军为第三组组长,市局投资科李辉、工业科王守芳、能源科王春明、贸易科郝银虎、法规科李保文、社会科武庆丽、文峰区统计局吕志军、汤阴县统计局郭永峰为抽查组成员,于12月12、13、14日对此次确定的文峰区投资专业的4家企业、龙安区工业能源企业10家企业、林州市贸易专业1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
现将本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确定本次检查主要内容:
(1)企业2017年年报及2018年1-9月份月报(季报)的统计报表台帐及历史台帐。
(2)企业2017年全年及2018年1-9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会计资料。
(3)其它与统计工作有联系的相关资料。
2.根据方案要求,随机确定检查组组成人员、检查的县(市)区、随机抽取企业名单。
在确定文峰区投资专业、龙安区工业、能源专业、林州市贸易专业为年度“双随机”检查对象,投资科科长范宏涛为第一组组长,工业科科长王小宁、能源科科长邢险峰为第二组组长,贸易科科长张岩军为第三组组长的基础上,利用我局研发的“双随机”检查系统,在局法规科科长的监督下,随机确定了检查人员,在此基础上随机抽取文峰区4家投资企业(文峰区投资专业企业共10家,按40%的比例确定),龙安区10家工业、能源企业(龙安区54家工业企业,按20%的比例确定),林州市10家贸易企业(林州市46家贸易企业,按20%的比例确定)。检查企业名单现场封存,并将检查企业名单于检查前一天交检查组组长。
3.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检查组组长提前一天通知受检县区—文峰区、龙安区、林州市,告知其检查组成员、检查企业名单、检查要求等事项,由其统计局通知被检查企业,告知其此次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检查的具体要求等。
4.准备被抽中企业的有关资料。
根据检查内容,由局投资科、工业科、能源科、贸易科从统计报表平台上把各自专业抽中的企业上报的有关报表数据打印出来,交检查组,做为检查的对比资料。
本次双“随机”检查抽取的文峰区4家投资企业为:河南中油佳能油气有限公司、安阳市教育局、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润安建设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
龙安区10家工业企业为:安阳市金鹏铅业有限公司、安阳市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明锐硅业有限公司、安阳市丰帆硅业有限公司、安阳钰源冶金制造有限公司、安阳市龙泉化工有限公司、安阳市三水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光华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河南双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安阳市碧棉谷实业有限公司。
林州市10家贸易企业为:林州市迎宾馆服务有限公司、林州市顺通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林州国药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林州市华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林州市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林州市中州裕丰商贸有限公司国际饭店、林州市江通汽贸有限公司、林州市万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林州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南金客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一)文峰区投资专业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1.检查组到达文峰区统计局后,向文峰区统计局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投资专业人员说明本次检查的流程、内容、目的,提出做好配合工作的要求后,立即进行检查。
2.检查方式是检查对象集中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
3.检查组业务人员对每家企业的2018年1-9月份相关报表进行认真查看,把企业上报统计局平台数据与企业的台账,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三对照检查,并就有疑问的地方现场查询。
4.对有关证照、资料进行复印带回。
通过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投资项目单位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未能正确理解指标涵义,影响数据质量。如由于项目开工建设和项目入库统计不同步,统计人员误将开工以来投资报入本年完成投资问题。
二是投资项目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人员为兼职人员,个别统计人员没有接受统计专业培训,统计相关制度和统计台帐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统计规范化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规范本单位统计工作,并由文峰区统计局负责验收。
三是基层调查单位对统计法的认识不高,对统计违法后果认识不到位。检查组要求文峰区统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广泛宣释统计法,进一步锻炼统计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统计执法思路,开创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检查相结合路子。
(二)龙安区工业、能源专业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1.检查组到达龙安区统计局后,向龙安区统计局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工业、能源专业人员说明本次检查的流程、内容、目的,提出做好配合工作的要求后,立即进行检查。
2.检查方式是检查对象集中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
3.检查组业务人员对每家企业的2018年1-9月份相关报表进行认真查看,把企业上报统计局平台数据与企业的台账,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三对照检查,并就有疑问的地方现场查询。
4.对有关证照、资料进行复印带回。
通过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未能正确理解指标涵义,影响数据质量。如由于财务报表出来时间较晚,用上月数据代替本月数据,电力数据预估等问题。
二是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人员为兼职人员,个别统计人员没有接受统计专业培训,统计相关制度和统计台帐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统计规范化要求规范本单位统计工作,并由龙安区统计局负责验收。
三是基层调查单位对统计法的认识不高,对统计违法后果认识不到位。检查组要求龙安区统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广泛宣释统计法,进一步锻炼统计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统计执法思路,开创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检查相结合路子。
(三)林州市贸易专业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1.检查组到达林州市统计局后,向林州市统计局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工业、能源专业人员说明本次检查的流程、内容、目的,提出做好配合工作的要求后,立即进行检查。
2.检查方式是检查对象集中检查。
3.检查组业务人员对每家企业的2018年1-9月份相关报表进行认真查看,把企业上报统计局平台数据与企业的台账,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三对照检查,并就有疑问的地方现场查询。
4.对有关证照、资料进行复印带回。
通过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未能正确理解指标涵义,影响数据质量。如由于财务报表出来时间较晚,商品零售额预估与实际数据出现差额问题;个别企业上报的商品零售额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上报,未包含销项税。
二是基层调查单位对统计法的认识不高,对统计违法后果认识不到位。检查组要求林州市统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广泛宣释统计法,进一步锻炼统计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统计执法思路,开创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检查相结合路子。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按照违法事实,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分别对文峰区的安阳市教育局、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龙安区的安阳市金鹏铅业有限公司、林州市的林州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了服务型统计执法行政指导。
此次检查发现问题后,当场向企业指出,并要求企业按统计法规定严格组织统计数据上报,修正问题,平常要加强与当地统计机构的沟通,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措施及建议
针对此次检查的24家企业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建议:
一是加大对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解决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有偏差,统计专业知识欠缺,造成统计数据失实等问题。
二是加大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建设相关规范和细则,组织对企业基础规范化进行考核验收,全面了解基层基础建设现状,制定改进措施,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落实。
三是加大培育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建设力度。目前,全市执有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人员仅有12人,其中:市局4人、文峰区1人,北关区1人,殷都区1人、林州市1人、安阳县1人、汤阴县3人,内黄县、龙安区无1 人有证。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仅市局和汤阴县能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其他县(市、区)都无法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