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名 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 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频次 | 抽查 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 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要求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 市统计局 | 全市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 | 5% | 一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1.是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2.是否有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情况 3.是否有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情况 | |
2 | 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 市统计局 | 全市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 | 5% | 一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1.是否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2.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规范 3.是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
联系人:李勇 电话:255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