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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统计基础规范化考核验收与执法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2 08:44   来源:财贸科   编辑:杨慧   点击量:

河南省安阳市统计局

                                                                                                                                        

安统办〔20212号

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统计基础规范化考核验收执法检查方案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办: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安阳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安统〔2019〕47号)要求,现制定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考核验收与执法检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请各县(市、区)认真遵照执行。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全市各县(市、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

        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及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指标数据质量。

        二、规范化验收及执法检查标准

被检查企业应达到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即: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数据管理、质量检查和控制、统计资料归档及保密、统计岗位责任等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要类别齐全、标准规范、准确及时,完整、真实记录企业生产管理的过程和成果,确保统计报表指标数据来源清晰、准确。企业能够按时完成政府统计机构和部门的统计调查任务,按要求参加有关统计工作会议、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全面、如实、准确填报各种统计报表。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统计,积极配合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照贸易专业基层基础规范化考核监测标准,检查限上贸易企业是否做到“四有、一无、一规范、一独立、两相符”:有统计岗位并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及统计负责人;有电脑、打印机等基础设备,实现网络畅通,能够满足联网直报要求;有较为完备的财务帐目和原始资料作支撑,能够做到数出有据;有健全的统计台帐,统计资料归档完整;无拒报、迟报、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做到统计报表填写规范、完整、数出一门。企业统计人员能否独立操作企业一套表2.9数据采集处理软件,是否真正实现企业独立联网直报。检查企业原始凭证与会计帐目,会计账目与统计台帐,统计台帐与联网直报数据是否一致,督促企业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三、检查方式及办法

(一)县区验收检查

各县(市、区)要按照《安阳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安统〔2019〕47号)文件要求,对照《河南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业务基础工作操作规范》,对辖区内全部贸易企业进行统计业务规范化考核验收,填写《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考核验收评分表》(见附件1),并由企业统计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盖章后存档。

各县(市、区)要对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给予统计执法。对统计工作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分析原因、分类督导,采取有力措施弥补规范化建设的薄弱环节,确保年内辖区内贸易专业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占比达到90%以上。

(二)市局验收检查

市局按照各县(市、区)规范化验收的上报情况,每个月重点选取一个县(市、区)的限上贸易企业进行检查验收。每个县(市、区)的重点监测企业必查,除此之外,另外抽取不少于50%的限上贸易企业进行检查。抽中企业名单在检查前一天由被查县(市、区)通知到企业。检查不听取工作汇报,无需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1.对照《河南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业务基础工作操作规范》和《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考核验收评分表》(附件1),对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打分。并检查县(市、区)统计局对该企业规范化打分情况。

2.检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数据的来源依据,包括原始凭证、明细账,重点检查表中销售额、营业额等主要数据与企业一套表平台上报数据的一致性。

3.检查企业会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等主要数据与企业一套表平台上报数据的一致性,以及企业的销售额(营业额)与营业收入之间数据的匹配性。

4.通过一套表平台数据处理技术检查有无代填、代报等违法现象,检查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

四、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县(市、区)

检查范围

2月中下旬

龙安区

每个县(市、区)全部重点监测企业+抽取不少于50%的限上贸易企业

3月中下旬

殷都区

4月中下旬

北关区

5月中下旬

内黄县

6月中下旬

安阳县

7月中下旬

林州市

8月中下旬

高新区

9月中下旬

文峰区

10月中下旬

汤阴县

注:时间安排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具体检查时间由市局提前通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计基础规范化及数据质量检查是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检查验收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2、积极协调配合。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切实做好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市局检查验收工作的开展,督促被检查验收企业按要求准备好检查验收所需资料。检查时企业统计人员和会计人员到场协助检查,其他人员回避,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3、严格落实责任。检查验收人员要认真依法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严禁接收任何礼品和土特产,严禁参加一切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认真执行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检查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4

1.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考核验收评分表

2.安阳市统计局现场检查笔录

3.企业检查验收备查资料

  4.贸易企业数据来源一览表

 

 

 

2021年元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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