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阳市统计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安统﹝2017﹞5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批零贸易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时间:2017年9月25至26日。
二、抽查执法人员
组长:商允利
组员:邵红、李勇、元瑞英
三、抽查对象:殷都区6家批零贸易企业:河南省希望钢铁有限公司、安阳市同心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安阳泰利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德尚物资有限公司、安阳市大众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四、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五、抽查内容
1.企业2016年年报及2017年1-8月份月报(季报)的统计报表台帐及历史台帐;
2.企业2016年全年及2017年1-8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会计资料;
3.其它与统计工作有联系的相关资料;
4.企业统计人员登录联网直报平台操作情况。
六、抽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一是由于时间差导致上报数据同企业报表数据不一致。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的一、二季度季报、2016年年报数据,月报表中2017年1-8月份、6月份、3月份销售数据,上报给统计局数据与企业的台账,平台数据、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同一指标数据不相同,有的甚至差别较大。经询问了解得知,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统计局要求企业上报数据的时间较早,企业财务出表时间相对较晚,时间差导致数据有差别。企业为了按时上报统计局的报表有时按上月数据估报数据。
二是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对批发额与零售额的概念不清。把应计入批发额中的销售数据全部计入零售额中,导致报表中销售额数据较小,零售额较大。即:销售额漏报,零售额多报。
三是有的企业上报给统计局数据与企业的财务表和统计台帐中数据不一致,经询问,是由于漏报了产业单位。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凡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一律上报给其法人企业,再由其法人企业汇总后上报给统计局。报表企业对法人与产业活动单位分不清,导致法人企业上报给统计局的数据漏报了其产业活动单位。
四是个别企业硬件配置低、网络环境差,检查中平台迟迟登录不上,影响了检查效率,更影响企业日常报表的上报效率。
此次抽查发现问题后,当场向企业指出,并要求企业按统计法规定严格组织统计数据上报,修正问题,平常要加强与当地统计机构的沟通,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